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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盲井”案频发:底层相杀为何愈演愈烈?

文 风青杨

 

2014年,北京顺义区马坡镇一工地5名男子合谋将工友陈某扔下高楼致死,谎称意外事故。冒充其家属骗取赔偿金,死者家属在辨认尸体等过程中表情漠然,要钱态度急切的行为引起了工地方和警方的高度怀疑。后被警方抓获。昨日,马某等5人以故意杀人罪被提起诉讼。

 

这是又一起现实版的《盲井》,而且比电影更残酷、更可怕。几年前,当我看完根据刘庆邦小说《神木》改编成的电影《盲井》,就被电影揭示的血淋淋的扭曲的人性震撼得难以平静。不期这种震撼的感觉,近来又一次得以重现。不过这一次不是电影,而是现实,场景也由地下变成了高空。

 

长期以来,不管是煤矿还是工地,事故一旦发生,事主甚至是相关部门负责人首先想到的,不是用正常的法律渠道去解决,而是瞒报事故,以“私了”的方式用钱摆平。同时,对死者家属来说,走法律途径过于漫长,成本过高,很多人也选择拿钱了事,并不深究。这种心理为“盲井式犯罪”制造了存在的空间。

 

近年来,当这种谋财害命的方式多次见诸媒体的报道:

 

2007年10月,赵良伙同龙超兵,岳进平等,将陕西籍工人董发全杀死在河北省邢台市的李家庄煤矿。

 

2008年3月,6名四川籍矿工合伙在矿井内杀害弱智老乡骗取赔偿金。

 

2008年9月,云南省富源县某诈骗团伙伪造矿难故意杀害智障人,冒充死者家属勒索煤矿80万元。

 

2009年4月,承德农民杀死智障亲戚伪造矿难骗取赔偿。

 

2014年,21名来自云南等地的务工人员,在河北邯郸西部矿山组成一个团伙,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杀害4人,诈钱180万元。

 

几乎每一起现实版《盲井》之后,人们都会认定这样的惨剧不可能还有后续。以介绍工作为名,将他人骗至矿点干活,趁机在井下杀害,然后伪造矿难假象,冒用死者家属身份与矿主谈判私了,诈骗钱财……找人、骗人、踩点、杀人、伪造矿难、诈骗赔偿金——现实比电影《盲井》更残酷。

 

而更让人心寒的是,被害的打工者不但贫穷,而且大多孤立无援,甚至是死去也没有人会来寻找。弱势者向更加弱势的人举起屠刀,尽管没有人告知他们什么是“丛林法则”,他们却主动地实践了这一切。人性中善良的东西,被追逐利益的火焰焚烧为灰烬。

 

为了“赚大钱”,一些农民采取了剑走偏锋的方式;即使接受了法律的规训与惩罚,他们也有可能重操旧业。人们在极端的生存条件面前,出于生存需要和改善生活的正当需求,不惜铤而走险……对于那些难以通过教育改变命运的农家子弟来说,在家务农和外出务工都难以让他们过上丰盈的物质生活。少数人“一夜暴富”的神话,不断刺激村民人性中的贪婪和欲望。

 

在这个“以财富论英雄”的时代,财富贫乏不仅意味着物质生活的捉襟见肘,还意味着精神世界的失落感和挫败感,甚至会让农民在婚恋市场的金字塔结构中处于底层位置,遭遇“娶不起”的尴尬。当“金钱主宰一切”成了信仰,人们自然可以不择手段,这也是为什么国人在印度等地旅行,对大街上讨饭的穷人脸上乐呵呵表示不理解的根源。在很多人眼里,有了钱就等于有了幸福,没钱就没有任何快乐可言。为了钱,可以不惜代价,即使违法犯罪也在所不惜。

 

《盲井》式的犯罪谋利模式,在他们看来是最容易学习也最容易实践的东西。显然,这些杀戮和诈骗之所以能够成功,他们并不是在唱一场独角戏。除了被贫穷所啮咬,被利益所勾引之外,他们并不缺乏有意无意的合谋者。管理混乱的煤矿,急于摆平事故的工头,这些都是近乎疯狂的赤贫者的帮凶。

 

雷同的案情,反复上演。但如果矿难回到安全生产事故的既定处理逻辑中,没有瞒报、不想瞒报、不必瞒报、不敢瞒报,公开的矿难遇难者信息,透明的处理和善后机制,法治化的赔偿抚恤程序,或可让邪恶的心思无机可趁。

 

作者:风青杨 :知名评论人。一个有趣的人,分享一些有趣的事。嫉恶如仇,从善如流! 微信公众号:风青杨  作者微博@风青杨V  (本文为原创首发,转载请勿必注明出处并附此简介,违者必究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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